根据《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教字〔2013〕5号)有关规定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各教研室初审、艺术学院复审(最高奖励学分分值不超过20分),现将2021年艺术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申请名单及加分项目公示如下(详情见附件),公示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,如有异议,请致电027-87193652。
武汉体育学院艺术学院
2021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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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21-10-25 1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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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教字〔2013〕5号)有关规定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各教研室初审、艺术学院复审(最高奖励学分分值不超过20分),现将2021年艺术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申请名单及加分项目公示如下(详情见附件),公示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,如有异议,请致电027-8719365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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